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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江律师 胡江律师,法学本科毕业,法学学士学位,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,找法网认证推荐会员。目前为都江堰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服务工作室律师团成员、都江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军人军属维权工作站成员,担任都江堰市多个社区的法律顾问。长期攻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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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胡江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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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文集

委托他人辩护后是否还能自行辩护?

被告自始至终都可为自己辩护

如今已是法治社会,只有经过法院依法审判的,才能认定一个人有罪,否则,任何人和单位都不得宣告他人有罪。这也是刑事案件,由检察院审查后到法院立案起诉的原因了。

当犯罪嫌疑人被起诉,甚至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时起,往往就已经委托了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,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了。如申请取保候审、审查证据资料、提供专业辩护等等。

这种情况下,犯罪嫌疑人无需担心无法自行辩护。因为按照《刑事诉讼法》规定,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,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。

由此可见,被告为自己辩护的权利,是至始至终的,不会因为委托律师等辩护人提供辩护后,就不能再自行辩护的,除非案件已经终结,被告已经不再是“被告”了。

当然了,刑事案件中,能够担任被告辩护人的,不限于律师,还包括以下人员:

(1)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;

(2)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监护人、亲友。

如果被告亲友是律师或法官等法律工作者的,也可以由亲友提供辩护,或者与其他律师共同提供辩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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